为了加强我院早操管理,增强同学自觉性特拟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应按时出早操,保证出勤率,无故不准旷操。
二、如有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准假后,填写假条,方可不出操。
三、早操实行考勤制,在正式开始上操之前,体育部将出勤人数统计完毕,并与每个星期六贴出通报。各班如有疑问,可与每个星期一18:00之前向体育部提出。
四、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出操(下雨除外),每位同学需在指定地点按经管院早操方案认真出操。
五、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作操。
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站操、冒名顶替和旷操。
九、对早操出勤情况,体育部部员应严格把关,对于事假、病假必须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对于未及时请假的同学应在当天将假条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