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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直播吧,nba直播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22)
2022-06-01 19:30   审核人: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nba直播吧,nba直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与评价,也是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每学期进行一次,以班级为单位,非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在新学期开学第一、二周进行,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在毕业前完成。

第三条综合测评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公开、民主、公正的原则,真正做到测评人员公开、测评细则公开、测评结果公开。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素质能力三部分,每项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品德测评得分×20%+学习成绩测评得分×50%+素质能力测评得分×30%。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 思想品德测评

第六条思想品德测评从理想信念、道德情操、遵纪守法、学习态度、身心健康五个方面对学生上一学期的表现作出评价,每项满分为20分。

第七条思想品德测评的基本内容:

(一)理想信念方面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各项理想信念方面的教育活动。

(二)道德情操方面

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协作、诚信友善、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遵纪守法方面

法治观念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恪守学术道德。

(四)学习态度方面

具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教学实践活动,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五)身心健康方面

具备稳定的心理素质,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人际关系和谐;能够按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课外体育锻炼要求,身体素质良好,能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积极参加劳动实践、社会服务等活动。

扣分标准如下:

请假

旷课(操)

名称

标准

名称

标准

病假

0.5分/节

旷课

3分/节

事假

0.5分/节

旷操

2分/节

公假

不扣分

旷晚自习

2分/节

早操

0.5分/次

其他活动无故未出勤

2分/次

晚自习

0.5分/节

夜不归宿

5分/次

注:请假次数3次以内不扣分,3次以外扣分。

第八条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如无其他原因以第七条最终得分为准。

若有特殊原因无法量化,采取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学生评议、班主任(辅导员)评议成绩按百分制给出,权重分别为60%和40%。其计算公式为:思想品德测评得分=学生评议得分×60%+班主任(辅导员)评议得分×40%。

第九条各班级计算出每位学生的思想品德测评分,根据分值排序确定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59分)五个等级,其中优秀、良好者在全班同学中的比例分别不超过30%和60%.

第十条上一学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思想品德考核为不合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三)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有严重失信行为;

(四)集体观念淡漠,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及校、院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公益劳动。

第三章 学习成绩测评

第十一条学习成绩测评计算公式:

学习成绩测评得分=必修课平均成绩×60%+选修课平均成绩×40%

1.必修课指考试课(校考课),选修课指考查课(系考课)。

2.选修课程数量超过规定选修数量的,超过的课程不计入学习成绩测评计算。

第四章 素质能力测评

第十二条素质能力测评从科技发明、获奖(证)情况、社会实践、工作能力等四个方面作出评价。同类奖项不累计加分。

第十三条素质能力测评的基本内容:

(一)科技发明方面

学生在国内外正式杂志、刊物上发表论文;申请或参与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申请并被受理或取得国家专利等,均可得到相应的加分。本项总分不超过30分,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专利

学术论文

创新创业

科研项目

加分

10~15

10~15

10~15

10~20

(二)获奖(证)情况方面

学生参加教育主管等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荣获个人(团体)名次;通过相关等级考试;被评为各类先进个人称号;参加各类文体活动(集体活动)获得名次,按竞赛、奖项、考试的级别等次,每项获得相应的加分。本项总分不超过30分,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院级

校级

市级

自治区级及以上

加分

1~5

6~10

11~15

16~20

具体细则如下:

1.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以及本专业资格考试,凡通过考试者加10分(仅通过当年一次)。

2.若参加本学院活动但未获奖者加1分,优秀奖加2分,三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4分,一等奖加5分;参加校级活动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其他获奖者加6分;参加市区级活动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3分,其他获奖者加11分;参加国家级活动获奖者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其他获奖者16分。如有多次活动及获奖,则按最高分项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3.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志愿者”、“优秀学生工作者”等,院级荣誉加5分、校级加10分、区级加15分、国家级(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加20分,不得累计加分。国家助学金不加分。

4.被评为校级“优秀宿舍”的所有成员加8分;学院内“优秀宿舍”的所有成员加4分。

5.nba直播吧,nba直播大学生体育节系列赛事(田径运动会、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羽毛球赛、健美操赛、兵乓球赛等)参加者加5分,获奖者依据名次按照本条细则第2条施行。

6.参加迎新晚会及毕业生晚会筹备、表演工作加5分。

(三)社会实践方面

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性劳动等社会活动,按参与次数获得相应加分。本项总分不超过20分,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院级

校级

市级

自治区级及以上

加分

1~5

6~10

11~15

16~20

具体细则如下:

1.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或在学习、生活中有突出贡献的,可按照相应级别加分。

2.具有志愿服务证书的,在落款日期所属学期的综合测评测算中加分,过期不补加;如无特别说明,分值按照对应类别的中间数加分。如3分、8分、13分、18分。

(四)工作能力方面

学生担任学生干部,经任职部门考核通过,视工作情况获得相应加分。本项总分不超过20分,具体标准如下:

类别

班级

院级

校级及以上

加分

4~8

10~14

16~20

具体细则如下:

1.学生干部(包含:院学生会、学联、青协、学生自律委员会、公寓自治委员会成员等),团总支副书记加20分、主席加20分、副主席加16分、部长加14分、副部长加12分、部员加10分。

2.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加20分,学生党支部部长加14分,成员加10分。

3.班长、学委、团支书加14分,副班长加12分,其他班干部加4分。

4.新生副班主任加10分(仅一次),可与学生干部加分累计计算。

5.本条(1)(2)(3)项中所规定的学生干部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第五章 组织领导及测评办法

第十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和指导,学工办负责实施。各班要成立由班主任(辅导员)主持,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测评工作。

第十五条学生综合测评是一项严肃、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许多的第一手材料,而且需要进行大量的统计工作,因此各班都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方案,让学生都能了解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各班要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管理制度,由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记录、搜集和整理本班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

第十七条综合测评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各班要严格组织测评小组,并将各测评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学工办;

(二)由班长、团支部书记、班内其他学生干部共4人和普通学生代表3—5人组成学生测评小组,该小组对全班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素质能力等各项情况进行测评;

(三)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领导、学工办主任和班主任组成学生综合测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素质能力等各项测评进行审核;

(四)如果测评结果的区分程度很差或存在其他问题,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审核小组有权否定评定结果,并要求重新测评;

(五)测评小组的原始测评数据及测评结果要由各班上交学工办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以后,其结果要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确定。

第六章 测评结果的应用

第十八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以下评定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学生各类评优评奖;

(二)学生各类资助的评定;

(三)学生干部的选拨;

(四)入党推优;

(五)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毕业生;

(六)其他与学生平时表现有关的评比选拔活动。

第十九条思想品德测评在良好等级以下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各班在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要依据本办法,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做到同年级同专业加、减分值标准统一,同时报学工办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工办上报学院研究决定。

第二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工办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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