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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系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18日 08:43  点击:[]

集师生发[2014]2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物系学生的纪律管理,创建优良系风、学风,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本办法。

一、课堂考勤管理

1、课堂考勤以班为单位,在任课教师、班长的协助下,学习委员负责如实记录。

2、每周末学习委员将本周请假、旷课学生情况上报学工办,学工办负责记录并监督。

3、上课铃响或教师开始讲课后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记。迟到超过十五分钟按旷课一节记。

二、会议、活动考勤管理

班会、团日活动、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以旷课两课时记。

三、早操考勤管理

1、早操考勤以班级为单位、由体育委员与学生会查操人员共同完成,学生会人员每天查完早操后由班级负责人在查操表上签字确认,同时体育委员做好班级的记录。

2、每周末学生会人员将本周请假、旷操学生情况上报学工办,学工办负责记录并监督。

3、上操时间为冬季7:00、夏季6:30,在查操人员点名后到达者按旷操记,旷操三次相当于旷课一节。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早操者,须有班主任假条。

四、实习、实训考勤管理

实习实训考勤管理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实习考勤由指导教师负责记载。具体执行参照课堂考勤管理办法,实训课考勤完全按照课堂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规定将与学生的各项评优、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推优入党等工作挂钩,任何学生只要旷课三节(含三节)以上或有其他不良记录者,取消参加以上评选的资格。

各班、学生会负责检查和监督的学生干部应如实记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建议各班和学生会撤换。

本规定由生物系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解释权归生物系党政联席会议。

生物系

2014年12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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