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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系学生早操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

2015年08月30日 08:44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使学生早操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学风建设上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操人员

所有在校学生(因患病或身体残疾而不能做操的学生,需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班主任老师审核批准,方可免出早操。)

二、出操时间、地点

出操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早6:30(冬季为7:00)做早操。遇不良天气可停操。

地点:逸夫楼前广场

三、早操内容

早操内容:24式太极拳。

四、早操要求

1、6:30(冬季为7:00)前必须签到完毕,迟到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2、所有学生必须学习太极拳;

3、每个班级应安排体育系和生物系会太极拳的学生领操;

4、班主任通过调查和抽查,确保本班的出勤人数和质量;

5、早操出操情况将与学生各项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

6、班级出操情况与班主任考核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班级的班主任,在其评优晋级中采取一票否决。

五、早操管理制度

(一)班级学生干部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持早操秩序,并作为发展党员的依据之一。

2、体育委员负责整理队伍。

3、体育委员负责本班出操考勤,每天在早操开始之前,将考勤情况主动上报学生会查操人员。

4、各班级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学生会查操人员工作,不得包庇、隐瞒情况。查操结束后,查操单须有负责人签字,各班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同时班长要督促同学遵守纪律,提高做操质量,并协助体育部工作人员做好查操工作。

5、早操是促进学生按时起床、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一种方法,全体同学必须正确认识早操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出操,体育委员负责督促本班学生出操。

(二)体育部工作人员职责

1、体育部工作人员须本着对广大同学负责的态度,提前到场,按规定对所负责的班级早操情况进行检查,如实上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工作人员的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体育部工作人员须在早操开始前到达指定场地,衣着整洁,不得无故旷到。查操过程中须主动与班级负责人(体育委员)联系,及时交流检查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出现辱骂、争执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如遇班级负责人拒签情况,查操员在查操表上写“拒签”字样,并于早操结束后向体育部部长或学生会主席说明情况。

4、每周要汇总出勤情况并上报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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