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外教守法意识,加强外教管理,做好外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的工作,把握外教思想动态,跟踪了解外教日常活动轨迹,我校特制订外教教育培训计划。计划由两部分组成: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
1.外教的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工作由外事办完成,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由外事办提前选定并及时向外教发送通知单。培训内容由外事办根据国家、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出台的涉外法律、法规和意见等,结合我校实际进行准备。
2.外事办负责向外教介绍培训的重要性和唯一性。
二、对外籍教师的培训计划细则
1.在每个春季学期的培训时间定为:3月和6月,秋季学期的培训时间定为:9月、12月。在这特定时间段内,选则两个小时为外教进行培训,既外事办将对新聘外教和已经在校工作的外教进行为期每年四次培训。培训地点一般选择在外事办办公室,如果外教有事不能前来,外事办将派人赴外教公寓完成培训工作。
2.外事办由专人负责全校外教培训管理工作,培训材料为打印纸质材料,中英文双语版。培训时间一般选在外教课余时间,提前与外教预约,协调培训时间。
3.外教培训期间,同时形成培训记录和采取照相。培训记录和培训照片和培训计划同步更新,在第一时间记录外教培训情况。培训照片将保存在专业照片保存工具中,防止相片出现变色或污染。
4.外事办同时负责与兄弟院校了解对方培训效果,学习先进的培训理念和手段,定时交流心得。
5.外事办将定时对外教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采用先培训后考察的制度,让外教能够牢记培训内容。建立培训考核奖励机制,调动外教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对于掌握培训内容较好的外教,外事办将给与外教奖励,对与掌握培训内容比较差的外教,外事办将增加培训量,以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