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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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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直播吧,nba直播章程

时间:2020-02-04 来源:党政办公室

 

nba直播吧,nba直播是2009年由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本科高校。

1958年,在集宁师范学校基础上,国务院批准成立乌兰察布盟师范专科学校。1985年成立乌兰察布师范专科学校,1995年更名为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乌兰察布盟师范学校和乌兰察布盟蒙古族师范学校并入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nba直播吧,nba直播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兼顾其他教育层次,在校生人数保持在1-1.2万人左右。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实现学校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促进依法治校,建设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nba直播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nba直播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nba直播吧,nba直播,简称集宁师院;蒙古文名: ;英文名称:JiNing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称缩写:JNNU。

第三条  学校官方网址: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工农大街59号,有泉山白海和虎山三个校区

第五条  学校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由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共建,主管部门是自治区教育厅。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需经举办者批准。

第六条  学校办学定位:立足乌兰察布市,服务全区,辐射周边省区,秉承师范性,彰显民族性,突出地方性,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为骨干学科,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各学科协调发展,致力于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

第七条  学校办学宗旨:秉承“求实创新、为人师表”的校训,着力加强学生师德教育和从教能力培养,始终不渝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努力为社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用得好”的基础教育和其他行业人才。

第八条  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nba直播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基本职能,实施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nba直播吧,nba直播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推进教授治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构建高效运行结构与机制。

第十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体制,强化二级学院管理职能,保障二级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的自主权。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接受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全体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

第十三条  学校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领导和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自主办学。

第十四条  举办者的权利:

(一)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法律,指导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二)核准学校章程;

(三)任命校长和其他应该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举办者的义务:

(一)保障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制定拨款标准并足额拨付,加大基本支出保障力度;

(二)支持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

(三)依法保障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非法干扰;

(四)实行学校人员总量管理,支持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自主设置内设机构:

(五)支持学校自主规划和管理校园基建以及其他项目;

(六)支持学校自主开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

(七)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在人员总量内依法依规自主制定人才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并自主组织公开招聘;

(八)支持学校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九)支持学校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自主确定学校绩效工资结构和分配方式;

(十)受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及时予以办理;

(十一)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学校的权利:

(一)依法编制和实施事业发展规划,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加强学校建设与发展;

(二)根据社会需要、国家政策及学校办学实际,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及相应的学生培养方案,在政府和社会支持下建立科学研究和教学实践基地;

(三)根据社会需要、办学实际和自治区核定的办学规模,依据国家政策自主制定招生方案;

(四)根据学校教学实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活动,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自主决定学生考试考核评判标准;

(五)依法制定学位授予细则;

(六)根据学校建设发展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办学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七)自主与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种主体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交流与合作活动;

(八)根据社会需要和学校实际,自主开展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学研交流合作、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九)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要,自主设置和调整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自主决定人员配备;

(十)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自主制定、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实行教职工岗位绩效薪酬制度,逐步提高教职工待遇;

(十二)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及地方政府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以及其他由学校合法占有和使用的资产;

(十三)依法收取学费等有关费用;

(十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学校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遵守学校章程以及学校相应规章制度;

(二)遵守学校办学宗旨和高等教育公益性目的;

(三)按照国家和学校信息公开规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举办者、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接受校内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四)认真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等各项职能,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受教育者和教职工合法权益;

(五)依法接受举办者、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

第十八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优先保障教学,致力于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第十九条  学校提倡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弘扬民族精神,推动先进文化传承、创新和建设,为地区文化、教育发展提供支持。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趋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其中全日制学历教育是学校的主要教育形式。学历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置组织机构,决定其职权职责配置。

第二十三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学校党委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nba直播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六)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社团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八)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民主党派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

(九)学校党委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学校党委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第二十四条  党委书记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工作。

学校党委会按照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事项。

第二十五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的工作职责:

(一)拟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社会服务、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后勤保障、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拟订校内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校内组织机构负责人;

(四)聘任与解聘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教职工进行管理;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

(六)筹措办学经费,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七)学校设副校长若干人,协助校长行使职权,对校长负责;

(八)校长办公会议按照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讨论决定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nba直播吧,nba直播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等,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立监察和审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监察和审计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检查学校机构及人员在遵守和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决定中的问题;受理对学校机构及人员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学校机构及人员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受理学校机构及人员对处分决定的异议或者申诉,依法依规维护其权益;对学校及所属机构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各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第二十八条  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校长授权各委员会对有关领域事务进行咨询和决策,保障学校决策科学民主。

第二十九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学术水平高、学术思想活跃的优秀专家学者担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组织运行、履行职责、开展活动。学术委员会主任由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权力机构,领导学校学术发展,主要负责审议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评定学术价值和科学研究成果等学术事项,负责学校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临时组织召开。

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审议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

学位评定委员会依照学校学位授予办法,负责学位评定、授予、撤销等事项。

学位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

第五章  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机构

第三十一条  学校根据精简、高效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党政管理机构,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教辅机构。各党政管理和教辅机构根据学校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三十二条  根据需要学校可设置、变更或者撤销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机构,并可调整其职能。

第六章  民主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一)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四)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在校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选举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的领导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及修改草案;

(二)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讨论学校与学生权利有关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

(四)收集和反映学生代表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五)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  学校教学科研机构

第三十五条  学校根据实际设立、变更、合并、重组或撤销二级学院等教学研究单位,聘任负责人。教学研究单位负责人每届聘期3~4年。

二级学院等教学研究单位是学校实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基层组织机构,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二级学院实行信息公开。

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党政联席会议的组成、运行、议事规则等事项,按照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二级学院党总支的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

(二)支持本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三)加强本学院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四)领导本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学院党员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领导本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第三十七条  二级学院院长是二级学院的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行政管理工作。院长的职责:

(一)根据学校的部署及授权,制订本学院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活动;

(二)制订本学院内部工作规则和办法,管理本部门人员;

(三)负责本学院学生教育和管理;

(四)依据学校规定提出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立、变更或撤销意见;

(五)管理和使用学校核拨的办学经费、设备和资产,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六)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单位,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运行。

第八章  教职工

第三十九条  学校教职工有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度,学校办学坚持以教师为本,依法对教职员工进行管理。

学校实行教职工公开招聘制度,其中教师面向全国招聘。特殊性人才按照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文件精神灵活引进。

第四十条  学校教职工的权利:

(一)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参加学术团体,开展学术活动,合理使用学校公共资源;

(二)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重大事项,对学校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管理;

(三)平等享有自身发展所需的工作、学习、进修、交流、访问等机会;

(四)享有评聘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职称的权利;

(五)享受教职工岗位绩效薪酬;

(六)在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公平地获得各级各类奖励及各种荣誉称号;

(七)就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评奖、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八)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珍惜爱护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完成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四)尊重和爱护学生,保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传播科学知识和先进思想、文化;

(六)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二条  学校依法建立听证、申诉等教职工权利保护机制,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九章    

第四十三条  学生是指被学校依法录取,在本校注册,取得学校学籍,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习者。

第四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地接受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组织和参加学生社团、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及文体活动;

(三)公正地获得学业和道德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规定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和各种奖励;

(四)根据规定享受奖学金,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对教学活动、nba直播、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管理;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珍视学校声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六)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的相应义务;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六条  在学校接受培训、在职学习等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定和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权益的保障。

学校建立学生听证、申诉等权利保护机制,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可依法向学校申请成立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应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第十章  财务与资产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和补助性收入,以及经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依法收取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学校财务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度。

学校拓宽办学经费渠道,筹措学校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校内各部门依法面向社会筹措教学、科研经费等办学经费,充分吸引社会捐赠,增加办学资源。

第四十九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构建财务监督体系,保障资金安全,依法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十条  学校坚持勤俭办学,努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资产进行自主管理和使用。

学校对占有或使用的全部资产实行学校、部门分级监管。

学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学校可以通过盘活资产、资金以发挥其最大效益。

第十一章  校友和教育发展基金会

第五十一条  校友是指曾在学校学习、工作或曾被学校聘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社会人士。

第五十二条  学校设立负责校友工作的校友联络办公室,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支持校友发展,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与学校之间、校友与社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校友的工作和学习提供帮助。

学校鼓励校友关注学校发展、支持参与学校建设。

第五十三条  nba直播吧,nba直播教育发展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乌兰察布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五十四条  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对外联络,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和促进学校事业建设和发展,依据基金会章程开展工作。

第十二章  学校标识

第五十五条  校徽:颜色蓝、白、绿三色组成,表示蓝天、白云、绿草地。体现地区、民族特点。文为蒙、汉、英文“nba直播吧,nba直播”,1958为nba直播吧,nba直播创建年份。图案圆形结构,表示完美、规范。中间主体为木铎造型体现教师教育特点。

第五十六条  校旗:旗面为红色长方形,上部为蒙古文校名,中部为汉文校名,校名文字颜色为黄色。

第五十七条  校训:求实创新、为人师表。

五十八条  校歌:《桃李满天下》。

第五十九条  学校每十年举办一次大型校庆活动,定在当年9月份。

第十三章    

第六十条  《nba直播吧,nba直播章程》(草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党委讨论审定,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核准。核准后,学校予以发布。

第六十一条  章程如需修订,由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同意后修订。

第六十二条  学校党委监督本章程的执行,受理对违反本章程行为、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由nba直播吧,nba直播党委负责解释。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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