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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学院舞蹈教室使用与管理规定

幼师学院舞蹈教室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院舞蹈教室的管理,提高设备使用率,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凡使用舞蹈教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设备正确使用;

2.舞蹈教室的所有活动必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不得在舞蹈教室开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严禁在舞蹈教室内乱丢废物、随地吐痰、吸烟、喝饮料、用餐、吃零食;将水杯、书包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在教室内乱涂乱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三、学生必须着舞蹈服、舞蹈鞋上课,避免磨伤地面;更衣柜人员固定,按编号使用;舞蹈教室钥匙、更衣柜钥匙严禁私自配用、转借,不准在非上课时间私自占用更衣柜。

六、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使用舞蹈教室的师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损失者,除加倍赔偿外,另视情节轻重取消相关奖助学金、荣誉等评定资格。

                 幼师学院 

                                             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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